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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
出处 《中国房地信息》 2008年第1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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