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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再度明确“90平方米”和“70%”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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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部于9月13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今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但对于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以及70%比例是项目控制还是总量控制,业界一直存在争议,受此影响,中国大部分城市的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对于“套型建筑面积”的概念,建设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关于70%的比例,《意见》提出了总量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具体规定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针对普通商品房选址越来越远离市中心的情况,《意见》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
出处 《中国房地信息》 2006年第10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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