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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户型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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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九部委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宅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含经济适用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意见》一出台就遭到一些人的反对,认为《意见》的做法过于偏颇,而且还列出了种种理由进行驳斥。究竟是什么样原因让他们产生这么大的反感呢?整理一下,反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小户型为过渡型房屋,购房者最终会购买大户型。言下之意,修建小户型是一种浪费,倒是大户型会更为节约一些。2.小户型建设成本高。小户型因为墙体、管线、车位等的增加会加大建设成本,而增加的建设成本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不利于抑制房价,反而可能使房价进一步上扬。3.强制性要求开发商修建小户型,会淘汰一批中小企业,加速房地产市场垄断的形成。这样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竞争,还有可能在垄断企业的控制下,使房价上扬,房屋品质下降。那么,九部委的《意见》真的失之偏颇吗?国家为什么要如此提倡修建小户型?以上的反对意见真的有道理吗?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46■论坛REALESTATEINFORMATIONOFCHINA中国房地信息2...
作者 房荣敏 匙静
出处 《中国房地信息》 2006年第12期45-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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