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持续走高的房价,面对不动产税征收的试点,面对决策层调控房价的决心,作为一个购房者,现在买不买房?什么时候买房?买什么样的房?这些都成了必须面对的两难问题。一个“尚未确定”的税收体系从去年初以来一直在争论的“要适时开征物业税”,实际上指的是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毫无疑问,开征房产税是比控制土地、调整利息、提高二次购房首付款比例、限制期房转让、停止预售商品房在未取得产权证前的转让行为、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力度更大的一种措施,将会起到决定性作用。房产税实施后,业主买的房产越多、拥有的房产越多、房产转让或出租的越多,所缴纳的税款也就会越多。这就势必提高房屋持有的成本,加大持有者的税款负担,而这种“重税”将会削弱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投机性需求,进而抑制投机,控制房价过快过大上涨。尽管开征不动产税年内试点已成定局,正式实施已是板上钉钉,但是任何税源的开征都需要确定其税基、税率以及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而不动产税或物业税的具体税率如何确定,税收水平范围怎样科学界定,征收的时机如何把握等,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投资者购房一套或数套,或租或转让,以及买一套或二套以上的房产自住,都可能负担更多的房产保有环节的保产税,甚至可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