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禁止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针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增设的约束性措施,为禁止该类犯罪人在特定期间实施虽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管制缓刑相关规定,但不利于改造或可能诱发再犯罪的行为提供了必要的依据。作为刑事禁止令的法定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前有必要厘清刑事禁止令的内容、法律责任以及与其他相类似制度的区别等问题。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12-15,24,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