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事宜,2009年7月20日,学会向司法部写了个报告.前不久,医师协会殷部长又让维权部的一位同志来找我,说希望中国卫生法学会在这个问题上能发挥作用,她认为要比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协会更合适.这么个大问题,学会领导已作了多次研究.近年来,我们也知道,已经有好几个省、市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决定要解决医患矛盾,宁波就是一个例子,可能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天主要是来听宁波介绍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09年第2期16-16,共1页
Medicine and Jurispru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