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适用法律并不统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都曾被作为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导致法院在判决医疗损害赔偿时标准不统一.针对这种法律适用混乱的现状,提出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要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依据纠纷的不同性质、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法律,并应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来规范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09年第3期41-43,56,共4页
Medicine and Jurisprudence
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重点调研项目《关于医患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调研》的阶段性成果,项目鳊:GFZD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