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家在农村,因自留地纠纷,我丈夫被邻居打成重伤。经过我和家人的悉心照料,丈夫得以康复出院。此事经有关部门的处理,我们也得到各种赔偿费用共计8万元,除去已支出的医疗等费用还剩余3万元,这钱一直由我保管。今年4月,我丈夫又因突发心脏病亡故。针对留存的3万元,我公公和婆婆要我交出来,说是他们儿子的钱。为此事,我很苦恼,这笔人身损害赔偿费能否算是我们夫妻的共同对产?我该怎样处置?敬诗回复。
作者 曾敏 李文章
出处 《八小时以外》 2004年第1期61-61,共1页
关键词 共同财产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