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4月27日,美国MPEG专利技术管理公司(英文简称MPEG LA)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及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签署了“MPEG-2专利联合许可”谅解备忘录,此后每年MPEG LA将对中国每台DVD收取2.5美元的专利费,截至目前,中国每生产一台DVD要交纳的专利费已超20美元,每台DVD的利润几乎没有了。对此,业内专家纷纷发出慨叹,中国的DVD产业究竟该何去何从,是否已经走到了消亡的边缘?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06年第6期40-41,共2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