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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荆楚三十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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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写在前面的话地方立法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由此,掀开了地方立法的新篇章。
出处 《楚天主人》 2011年第1期4-1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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