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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立法应关注网络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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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自1979年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
作者 栾丽娜
出处 《楚天主人》 2010年第3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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