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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有效“拍板”重大事项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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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1月1日起,《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广州市与民生相关的15项重大事项,比如调整水、电、燃气、公交、教育、医疗等公用服务的价格,调整涉及企业、农民等收费,以及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市政府都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否则。
作者 滕修福
出处 《楚天主人》 2010年第8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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