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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起诉请求变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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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与丈夫陶某因为性格不合,难以继续共同生活,2个月前,双方经过协商对女儿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中规定,我们共有的住房归陶某所有,陶某补偿我房屋价款15万元。最近,我经过冷静思考。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楚天主人》 2008年第2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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