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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职工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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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去年初,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期的合同。进入公司不久,公司便开始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即对连续两个月考核处在最末位的3名员工予以解聘。上两个月。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楚天主人》 2008年第12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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