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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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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为此,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当好排头兵。
作者 向长安
出处 《楚天主人》 2007年第5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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