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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文教学中“无为而教”策略的运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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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又说:"无为即自然。"他将"道"视为宇宙之本,而道之本性则是"常无为而无不为"。就道生成万物、成就万物而言,道是"无不为"的;就道对于万物"不辞"、"不有"而言,道又是"无为"的。从本质上讲,这是无为与无不为的有机统一。同样庄子也认为"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人也,孰能得无为哉"。一个人做到无为,也就达到了无不为。
作者 王爱菊
出处 《语文天地》 2008年第4期59-60,共2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 1梁建红.顺其自然 无为而教.中外教育研究,2009,.
  • 2王尚文.中学语文教育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 3单维华.论老子的“无为而冶”[J].求是学刊.黑龙江:黑龙江大学出版社,l995(02).
  • 4阎美丽,陈军涛.浅谈老子的”无为而治”及莫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D].中国论文网,2009.
  • 5朱智贤.儿童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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