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自身具备较强的薪酬定价权,并且不同的公司之间的高管收入差异极大,有些年收入仅十万元左右,有的则近千万元。只要公司有钱,高管们想拿多少都是合法的。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高管们的年薪越来越多,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要求公平的呼声也会越来越高。因此,投资基金、综合券商等相对持股较多的外部机构投资者对高管的监督作用就非常重要了。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1年第9期49-5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