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以及人口与财富的不断集中,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巨灾损失正在不断增加。在巨灾损失的补偿的问题上,政府救助和保险机制一直是各国补偿巨灾损失的两种基本方式,而这两种方式也互有优劣。就政府救助的损失补偿方式而言,其优点在于政府比一般组织和个人更善于消化巨灾损失,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然而,近些年来各国的经验表明,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来补偿受灾主体的方法也有诸多弊端。这包括: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过大,减灾激励缺乏,补偿效率偏低,公平性不足,机会成本较高等。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57-59,共3页
Zhejiang Finance
基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政策性巨灾保险制度研究"的部分成果
批准号10QD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