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负有举证责任。所谓公诉人的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是指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公诉人负有举证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所指控的犯罪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足以认定其有罪的责任,否则法院将不支持公诉人的指控,而判决被告人无罪。所以,公诉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状况,运用灵活多变的举证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举证目的。根据案件特点,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方法:1.时间顺序法。按照案件发展的自然顺序即按时间的先后组织证据进行举证。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46-47,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