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北地区拥有极其丰富灿烂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它们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而且具有极高的旅游经济价值。但是,由于缺乏有效保护,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本文拟从旅游开发的角度入手,分析建立地方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并设计了立法的基本体系,着力探讨关于保护模式、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几个概念性问题。以期在立法层面实现对西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利用和发展。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12年第2期17-23,共7页
Cultural Herita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07XMZ03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