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和团的结社特性决定了其必然带有巫术色彩,而其巫术仪式中所包含的请神、上法、附体程序构成了其仪式形态的可操作性规程。义和团的仪式选择在露天性公共空间演出,带有强烈的原始化、戏剧化和巫术化表演特色。团众喜爱的神灵戏和帝王戏,构筑了团众对晚清江湖世界的权力幻象。战斗戏和侠客戏中的强人形象植根于晚清华北地区民众的假设性和想象性世界,并在极端恶劣的政治和社会条件下及时地填充了团众仪式急需的神位空缺。团民模拟武戏人物的行为做派,意在强化团众的尚武理想,威慑洋教势力,并借以终极性地恢复既有的生活秩序。义和团仪式与戏剧的融会,为失去了基本教育的团民留植虚幻的乌托邦意识形态奠定了行为学的基础,而团众竭力体验和实践的请神附体上法仪式则再现了戏剧表演学的基本精神,还原了表演体系回归大众性公共空间的原始力量。请神仪式的表演性元素则转移为动作化与奠仪化,舞蹈化与景观化群众集会的原型。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11年第1期82-89,共8页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