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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文化财保护法》的架构探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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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令人惊喜的成就。中国不但是人口大国、政治经济强国,在文化遗产方面更是举世瞩目。然而,在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工作上,起步相对落后于东亚的日本与韩国。弥足珍贵而庞大的文化遗产,若没有适当的法律条文和实际行动来善加保护的话,就如同将传世珍宝置于闹市,任人观赏,一旦发生破损、盗窃等意外,无理、无法、无力可究之事小,无力挽救之事大。灾难性的破损一旦发生,那不但是中国的损失更是全世界的损失。这显然不符合现时期中国的国情与国力。任何国家,只有成为文化大国,才能成为一个实际意义的综合强国。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来看,她已经具有明澈的意识、坚决的意志和充分的能力来履行文化遗产保护的义务。本文侧重于介绍和分析韩国《文化财保护法》的法律架构,旨在为中国提供一种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参考系数,使中国日后一切的保护、保存和维修工作更趋完善。
作者 许庚寅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11年第4期56-59,共4页 Cultural Heri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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