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求偿权是环境责任保险基本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论题,其在保护社会利益、平衡责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建立健全环境责任保险相关立法的过程中,也应该将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求偿权纳入考虑之中,同时还应当明确第三人的范围,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相关义务,以保障受害第三人法定权利的行使。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85-88,共4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