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被告人、被害人与国家这一刑事法律关系的"三元结构模式"中,刑事被害人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要实现三者利益的均衡,必须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本文从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历史发展演变过程着手,认真梳理了被害人权利保护在刑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纠葛,提出被害人权利保护的选择路径,主张遵循均衡原则、全面保护原则、适度倾斜原则,对被害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保障进行整合,按照程序权利保障先行、程序选择权利次之、实体权利需要加强的方案,推进被害人权利保护机制的构建。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60-64,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