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的时代背景,和谐司法则是司法建设与司法运作的主旋律。和谐司法的内涵应包括以人为本;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法治主义;司法活动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均衡统一等理念。实现和谐司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确立和谐是司法灵魂的理念;改革司法机制;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权威,为和谐司法提供基础。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62-64,共3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基金
济南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编号:20080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