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意并非一个法律术语,但当下却因为刘涌、许霆等案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汹涌的民意与现时的司法产生了冲突。那么,司法与民意的界限何在?司法到底应如何解读,如何应对民意?笔者以法社会学为视角,从民意的内涵入手,对民意介入司法的价值、潜在风险进行了解读。最后提出了民意介入司法的路径:司法的积极作为、民意的主动介入、民意的外部保障和合理限制。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76-78,共3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