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利润,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机。然而,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使得投资总是与风险相伴随。投资者如不能很好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就会面临被淘汰的境地。为摆脱和降低投资风险,投资者往往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来保护自身利益。为此,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便是各国公司立法的一项原则。股权自由转让并不是绝对的,它存在着许多例外,国有股权转让便是其一。在我国。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95-98,共4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