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是指: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商号,下同)注册使用,使商标与字号发生冲突。企业名称与商标都是商业标识,都有区别商品和服务的作用。从表面上看,企业名称是区别商业主体的,商标是区分商品的,但从知识产权角度讲,企业名称和商标都是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的。企业名称中含有知识产权意义的、有商业附加值的部分只有商号,这也是企业名称中的最有显著性特征的部分。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04年第1期45-50,共6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