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相当长时间里(大约两到三个世纪),即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民事法律的立法重点是有形财产法或物权法。而在今天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即知识经济时代,这个重点自然地转到了知识产权法。发达国家如法国的《知识产权法典》,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等国的《知识产权法典》,都可以供我们参考。当然,主要还得根据中国自己的实际,加强研究与立法。为与"知识经济"相适应,20世纪末,一大批发达国家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菲律宾等)。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03年第1期3-14,共12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