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施行修改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00年8月25曰通过的修改专利法的决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也自2001年了月1日起施行。2001年7月1日之后(含当日,下同)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2001年7月1日之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除另有规定的以外。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01年第3期99-101,共3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