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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2月1日起部分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报检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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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部分企业在报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清楚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相关报检要求,出现报检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影响了货物进出口的正常通关速度。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国家质检总局也于近日发布了《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报检有关新要求。
作者 史伟峰
出处 《中国检验检疫》 2012年第3期32-32,共1页 China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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