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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高失业保险金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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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8月1日起,江苏省提高了失业保险金的计发下限,即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南京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不同于省内其他市,是按参保者累计缴费时间。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8年第9期39-39,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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