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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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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7年第2期60-61,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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