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加国家政权的民主党派成员,不仅应有强烈的代表人民意识、公仆意识、自觉服从党委领导意识和公务员意识,而且应理直气壮地树立和表达自己的参政党意识。就是要承认,如果自己不是民主党派成员,很可能就不能在现在的工作位置上;就是要看到,自己今天能参加国家政权,是因为自己代表着民主党派,代表着参政党的参政行为;就是要知道,自己参加国家政权的工作,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为自己代表的民主党派履行政治职能作出贡献。
出处
《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12-13,共2页
Journal of Guizhou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