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人为本、以权利为本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特征,公安执法应改变传统的以打击犯罪及惩罚违法为目标的价值取向,确立新型的警察执法理念。公安执法中的人权保障工作应从树立正确的权力归属观,坚持执法为民;确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现代价值观;公安警察权的行使以法律明确赋予为限,法律未明确授权的不得行使;公民行为只要法律未禁止就不得对其行为进行处罚和追究;警务活动实施人性化执法五个方面来转变和提高认识。惟有如此,才能大力加强和改善公安执法中人权保障的状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出处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3期60-62,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Zhe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