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为2009年1月15日至25日,残雪与邓晓芒之间的电子邮件通信。残雪:晓芒,最近我在读你的《文学的现象学本体论》这篇文章(载于《浙江大学学报》2009年1期)。把美归结为美,把文学归结为文学,并分析其本体,分析其本质结构,这也是我正在做的工作。你在这篇文章里这样说:“于是,我通过现象学的还原法,在对审美活动的本质直观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个美的本体论,它包含三个可以互相归结和互相引出的本质定义:定义1:审美活动是人借助于人化对象而与别人交流情感的活动,它在其现实性上就是美感;定义2:人的情感的对象化就是艺术;定义3:对象化了的情感就是美。”这个三个定义我觉得很中肯。接下去你分析了审美特有的心理机制:于是我接下来在“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作为情感的美感”和“作为美感的情调”三小节中,全面展开了审美特有的心理机制的现象学分析。首先,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是一种“意向性的”或者说“有对象的”情感,它本质上是一种对于自己的对象的“同情感”;其次,这种同情感超越具体对象而成为一种“主体间性”的情感,即一种“对象化了的”情感,或者说一种“传情”的情感,这就是美感;再次,这种传情而达致的美感经过感受上的“想象力的自由变更”的“...
出处
《花城》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80-18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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