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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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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的客现存在并发生作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须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群众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社会主义学院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內容,教育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者 姚泽南
出处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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