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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辞退试用期内怀孕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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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李某(女)于2007年1月23日与某外贸公司签订试用期为6个月的劳动合同,当时李某已经怀孕.公司于2007年4月22日向李某出示"终止试用期通知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在李某未签字的情况下辞退了李某.
作者 黄献
出处 《人力资源管理》 2008年第7期57-,共1页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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