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目标、宗旨、原则、功能上有很多共同之处,这就从逻辑上决定了它们可以互相交融,从价值取向上决定着它们有一致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价值理念,并能通过一定的政治互动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当中。
出处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10年度"中国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研究"招标课题子课题<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异同性研究>(2010SCSYKT16)阶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