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热闹与安静,两种状态,放到电视节目里,笔者将其作为电视节目的两个价值属性加以分析。"闹"即意味着"狂欢的氛围场",涵盖电视节目的日常功能、娱乐功能、宣泄功能等,是电视节目的基本价值属性之一,更是电视娱乐节目的根本价值属性,也是同类节目能否脱颖而出的关键;"静"即意味着"有蕴味的意义",是在理性空间和规律契合的基础上产生的认知功能、信息功能、教化功能与人格升华等,它是电视节目的灵魂,也是检验一档娱乐节目能否成为经典的试金石。
出处
《南方电视学刊》
2012年第5期36-38,3,共4页
South China Televisi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