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大监督要注重“四抓”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如何履行好这一职权,应注重"四抓",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要抓三查(察)。对监督事项,要认真抓好"三查(察)",即调查、检查和视察。"三查"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三查"深不深,直接影响到监督质量。"三查(察)"不深,审议时就是无源之水。
出处 《楚天主人》 2012年第1期38-38,共1页
关键词 监督实效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