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夫妻一方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我嫁到某村民组后,一直没有分到承包地。2009年9月,丈夫的承包地因修高速公路而被征用,由此获得土地补偿费10万余元。最近,我们夫妻关系逐步恶化,双方协议离婚。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楚天主人》 2012年第5期28-28,共1页
  • 引文网络
  • 相关文献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