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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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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行使这一职权,是把党对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集中体现,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笔者认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出处 《楚天主人》 2012年第9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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