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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永江《本科隶书教案》 本科隶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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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战国至秦代隶书 战国以来,秦国一直采取统一文字政策,其中具有普遍示范性的主要有青铜礼器采用铜活字印刷体[1]、简牍文书用隶书、兵器文字、私印文字采用隶书.至始皇帝二十六年重申一系列政治、宗教、学术方面的统一政策,通过秦刻石、秦诏版、秦简,以律令、诏书等主要公牍途径统一文字.青川木牍、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商鞅戈铭文、秦私印的共性,是与最基层的地方文书、针对“黔首”[2]的身份有关,俗体可以广义理解为面向庶人之用.相比之下,代表皇帝身份的秦刻石、乘舆六玺、兵符等绝不会用隶书.书写难易是次要原因,制度性示范因素不可忽视.秦诏版、权量的使用层次较之最基层公牍文书略高,其简易化主要是书体性,不能视作隶书字体.
作者 汪永江
出处 《青少年书法(青年版)》 2012年第7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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