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存的内外环境的变动加快,企业为了在变动的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必须不断地及时进行竞争力要素的重新组合,这其中包括产权重组,从而引发了企业股权变更等经济事项的不断产生.
一、税法中关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确定标准的现有规定
为了明确对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 1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转发部分省市股权转让所得征收管理文件的通知》(所便函[2009]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7号)等相关文件,力求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提供政策支撑,但由于现实经济事件的复杂多变,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所得的确定标准尚待进一步明确,为现实的税收申报带来诸多困惑.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2年第4期38-39,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