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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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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优惠措施"中用三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有关税法和行政法规对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也都有具体的规定。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基本规定:按12%比例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捐赠行为应税范围分为四个层次:一是非公益性的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作者 何建堂
机构地区 陕西省国税局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2年第8期19-21,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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