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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四个合理确定”,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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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提高公务员素质,把好"进口"非常关键。国家人事部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应该说为把好公务员"进口关"提供了保证和依据,但为使公务员考录工作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笔者认为还需在"四个合理确定"上下功夫。一、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增强考录的科学性现在招录公务员,大都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或经济学,或建筑工程类,或法学、中文等等,但从目前设计的公务员考试科目看,一般只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或《公共基础知识》。这些科目虽然知识面广、涵盖内容多,但专业性不突出,或者还不涉及报考的所学专业知识,因此对于报考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
作者 李昌建
机构地区 涪陵区人事局
出处 《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2007年第6期24-24,共1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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