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各级各种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和行政工作人员正在实施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必须依据行政实体法即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又必须遵守行政程序法即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的行政法律规范。如果没有完善的行政程序法,则行政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难以实现,这怎能做到真正的依法行政呢!此理是非常简单明了的。在此,我想谈关于行政程序法的三个问题。一、行政程序法的简况和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国家不多,而且都是些欧洲大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