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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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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民法通则》将合法性界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又创制了"民事行为"这一属概念,所以引发了诸多的混乱。鉴于此,理清"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将有利于我国法律语言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也将有利于摆脱民事法律行为自身的重重矛盾。
作者 寇芳
出处 《知识经济》 2008年第9期13-13,17,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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