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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质检总局公告 禁止从朝鲜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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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网北京2005年4月1日电(记者刘菊花)为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日联合发布公告,从即日起禁止从发生禽流感的朝鲜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出处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05年第2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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